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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文書組】轉知取得107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

1..教育部112年3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1044號函辦理。
2.本校同仁若有取得旨揭證明書,請自行辦理展期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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